支持北京市外貿企業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實施方案 二維碼
于印發《北京市外經貿發展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修訂稿)的通知京商務財務字〔2018〕23號 發布時間:2018-09-17 信息提供:財務處 各有關單位: 為了加強和規范北京市外經貿發展資金管理,完善外經貿促進政策,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培育國際經濟合作競爭新優勢,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依據《財政部、商務部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企〔2014〕36號),市商務委和市財政局結合北京市實際情況,聯合制定了《北京市外經貿發展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修訂稿),現將該細則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2018年9月11日 (聯系人:市商務委財務處 薛俊芳;聯系電話:87211630;市財政局經濟建設一處 查曉倩;聯系電話:88549664) 北京市外經貿發展資金管理實施細則 (修訂稿) 第一章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市商務委主要職責: (一)會同市財政局研究確定資金相關支出政策,制定項目績效指標,提出資金年度預算建議; ?。ǘ└鶕彝饨涃Q發展政策及本市外經貿重點工作,研究制定具體的項目申報指南或其他管理文件; ?。ㄈ┴撠熃M織項目申報和評審,提出資金支持方案及資金撥付,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和監督檢查。 市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會同市商務委研究確定外經貿發展資金相關支出政策; ?。ǘ┴撠煂徍速Y金支持重點,編制年度外經貿發展資金預算,辦理資金批復下達手續; (三)按照預算管理相關規定,會同市商務委對外經貿發展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及績效評價。 第二章 資金支持內容 第五條 ?。ㄒ唬┲С滞赓Q穩增長、調結構。 1.支持外貿企業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包括:國際性展會、境外專利申請、商標注冊及資質認證,境外廣告、宣傳推介、外貿軟件云服務等信息化建設、國際市場考察、境外投議標、信息管理、資信調查、保單融資和企業培訓等。其中優先支持面向拉美、非洲、中東、東歐、東南亞、中亞等新興市場的拓展及“雙自主”和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活動。推動金融機構、保險機構和股權投資機構等社會資金,加大對外貿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 2.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包括: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服務體系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及相關信息系統、進出口通關服務設施、跨境電子商務倉儲設施及跨境電子商務體驗店等項目建設。 3.支持外貿轉型升級、優化外貿結構。促進外貿產品創新、品牌培育和宣傳推介。加快國際營銷服務體系建設,鼓勵企業完善境外批發、零售、備件庫、售后維修及呼叫中心等國際營銷和售后服務網絡。促進完善外貿信息調查公共服務體系,建立健全貿易風險預警機制,提高貿易摩擦應對公共服務能力,提升各類綜合配套服務功能及貿易便利化水平,促進外貿創新發展,產品質量提升,培育競爭新優勢。 4.鼓勵擴大先進設備和技術、關鍵零部件、國內緊缺的資源性產品進口。支持企業以一般貿易方式、邊境貿易方式進口列入當年度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商務部發布的《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中的產品(不含舊品),或自非關聯企業引進列入《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中的技術。 5.鼓勵培育外貿新業態模式。鼓勵提供外貿綜合服務,開展新業態新模式公共宣傳等,有效引導社會資源,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幫助企業有效利用新業態新模式開展對外貿易。 (二)推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 1.促進服務外包發展。鼓勵我市服務外包企業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建立和完善培訓體系,開拓國際市場,推動服務外包企業開展研發,設計和品牌建設,建立國際(離岸)接包中心和研發中心等。 2.支持試點地區及示范城市服務貿易創新發展。一是提升公共服務能力。綜合考慮我市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產業發展需要,根據以前年度資金使用情況和示范城市年度綜合評價結果,對完善和建設公共服務平臺給予支持。資金用于公共服務平臺所需設備購置、運營及維護,信息系統,信息安全及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為服務貿易企業提供共性技術支撐、云服務、檢驗檢測、統計監測、信息共享、品牌建設推廣、人才培養和引進、貿易促進、知識產權等公共服務;二是促進新興服務出口。對企業開展的新興服務出口取得的項目貸款(已享受政策性優惠利率貸款的除外),按照一定的貸款利率水平給予貼息支持;三是鼓勵重點服務進口。對進口的服務列入《鼓勵進口服務目錄》的企業給予貼息支持。 3.支持服務貿易境外拓展。重點支持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領域以及北京加快培育的金融、科技、信息、文化創意、商務服務等現代服務業領域企業開展服務進出口等內容。 4.鼓勵和支持我市服務貿易發展。支持我市服務貿易企業、商協會、相關培訓機構等積極開展服務貿易相關研究和活動。支持開展技術貿易、文化貿易等業務;支持服務貿易統計體系建設;支持服務貿易相關研究、培訓等工作。 (三)引導有序開展對外投資合作業務。 1.支持對外投資合作。 ?。?)境外投資,是指企業通過新設、并購等方式在境外設立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的行為。 ?。?)對外承包工程,是指企業承包境外建設工程項目,包括咨詢、勘察、設計、監理、建造、采購、施工、安裝、調試、運營、管理等活動。 ?。?)對外勞務合作,是指企業組織勞務人員赴其他國家或地區為境外的企業或者機構工作的經營性活動。 2.支持境外漁業合作。 企業通過簽訂合同(協議)、購買捕撈許可、開辦企業、派出漁船等方式,在境外從事的漁業捕撈、養殖、加工、銷售及相關產業的開發等方面的經營活動。 3.支持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建設。 支持通過商務部、財政部確認考核或年度考核的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建設,以及支持通過市商務委、財務局確認考核或年度考核的市級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建設。 4.支持和建設企業“走出去”平臺。 (1)支持建立企業“走出去”信息服務、引導平臺及風險防控平臺,幫助企業切實提高“走出去”及國際化經營能力。 ?。?)建立“高風險國家”投資項目“海外投資險統一投保平臺”,降低企業投保成本,擴大保險覆蓋面。 ?。?)按照《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20號)和《商務部 外交部 公安部 工商總局關于印送對外勞務合作服務平臺建設試運行辦法的函》(商合函[2010]484號)的規定,支持對外勞務合作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強化信息咨詢、素質培訓、權益保障、規范引導等服務功能,擴大服務輻射面。 5.對受主管部門委托的本市地方企業(單位)組織的促進我市對外投資合作發展相關活動予以支持。 6.支持建設省級境外企業和對外投資聯絡服務分平臺。 7.其他納入國家有關重點投資合作規劃項目。 (四)促進商業會展業發展。 (五)搭建促進外經貿發展平臺。 1.組織企業參加國際性、區域性、專業性展會,對北京展團場地租賃、公共布展、宣傳推介、組織工作等費用予以支持。 2.支持企業投保信用保險,防范經營風險;指導企業妥善應對貿易摩擦,保障市場運行及監測、維護產業安全。 3.支持境外北京國際經貿發展服務中心發展,進一步提升境外服務北京企業、貿易促進機構、相關政府部門的品質,提高北京與有關國家地區的經貿發展水平。 4.組織開展外經貿發展戰略規劃編制、課題研究、評估,加強行業宣傳。 5.促進企業走出去、開展行業咨詢培訓、搭建外經貿公共服務及擔保平臺,改善企業營商及融資環境。 ?。﹥灮饨涃Q發展環境,對國家和北京市確定的重點外經貿發展領域予以支持。 第三章 資金的使用方式及標準 第六條 第七條 市商務委會同市財政局將所屬企業、單位報送的申請材料按照年度工作要求經初步審核后匯總上報商務部、財政部,由商務部會同財政部進行評審后,財政部將資金下達市財政局。市財政局收到財政部資金(或撥款文件)后,應及時將資金撥付市商務委,并由市商務委根據工作進度撥付至相關企業、單位。 第八條 第四章 申請審核及撥付 第九條 第十條 (一)申報企業被列入《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禁止類和限制類范圍的; ?。ǘ┥陥笃髽I被納入北京市商務領域不良信用記錄名單應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懲戒或全市聯合懲戒“黑名單”的; (三)項目已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或其他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的; ?。ㄋ模┥陥笃髽I近三年在外經貿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收管理、外匯管理、海關管理、統計管理等方面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拖欠應繳還財政性資金的; ?。ㄎ澹┙泴徸h其他不予支持的。 第十一條 ?。ㄒ唬╉椖可陥笤瓌t上按照屬地管理,由區商務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管理部門初審后上報市商務委。公共平臺類項目、市政府確定的年度重點項目由市商務委直接進行項目審核。 (二)經市商務委復審通過的項目,委托中介機構進行項目評審或資金審核。 ?。ㄈ┲醒胪饨涃Q發展資金支持項目需錄入“商務部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系統”。 第十二條 對審核通過的支持企業發展類項目(涉密及不宜公示事項除外),市商務委在官方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國庫管理制度相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第十三條 第十四條 第五章 監督檢查及績效管理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 第十八條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第二十條 |